7月16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广仲南沙中心”)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沙法院”)联合发布《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临时仲裁服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南沙促进国际商事海事临时仲裁服务七条举措》(以下简称《七条举措》)。据了解,这是粤港澳大湾区首部系统规范临时仲裁辅助服务的专项规则及支持举措。
填补临时仲裁制度空白
临时仲裁因程序灵活、成本可控,是国际通行的争议解决方式。
广仲南沙中心基于已有实践探索,参考国际通行惯例,制定并发布《规则》,联合南沙法院发布《七条举措》,直面临时仲裁实践痛点,填补制度空白。
“我们立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独特优势,通过构建标准化支持机制,为临时仲裁活动提供专业、高效的支持与协助服务。”广仲南沙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临时仲裁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撑,既是落实《南沙方案》要求搭建一站式民商事纠纷解决系统平台的务实举措,也是为规则衔接之链扣上的关键一环。
“法院将与仲裁机构深化裁审衔接机制,对依《规则》提供的临时仲裁协助服务强化司法支持与保障,与仲裁合作创新,探索构建国际化、高效化、可信赖的临时仲裁服务体系。”南沙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南沙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南沙法院此前已经建立了诉仲对接工作机制,近三年来办理仲裁保全案件1800余件,建立“南沙国际仲裁中心驻法院工作站”,吸纳仲裁中心作为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共同提升多元纠纷化解实效。
三大创新助力大湾区法治融合
据广仲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广仲南沙中心发布的《规则》及联合南沙法院发布的《七条举措》具有三大创新亮点。
在制度衔接方面,规则兼容《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等国际规范,显著提升大湾区仲裁规则体系的国际兼容性与公信力;其次是科技赋能,后期将同步上线临时仲裁线上申请平台,实现组庭、文书送达等全流程数字化,大幅提升争议解决质效;区域协作方面,联合南沙法院建立“临时仲裁-司法支持”绿色通道,为破解临时仲裁司法保障这一全球性难题提供了“湾区方案”。
“《规则》解决了临时仲裁‘最后一公里’问题,让中国方案真正与国际接轨。”广仲国际航运专业委员会首席专家王敬表示。
接下来,广州仲裁委员会将持续深化与港澳及国际仲裁机构的协作,推动构建“一带一路”仲裁联盟,让中国仲裁的“制度之异”转化为“制度之利”,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全球国际商事仲裁服务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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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国际仲裁新规发布 五大机制助力化解跨境纠纷
7月16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广仲南沙中心”)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沙法院”)联合发布《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临时仲裁服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首次构建了覆盖临时仲裁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提出“一套体系、两个人才库、快速响应、程序转化、边界清晰”的五大创新机制,为全球商事主体提供“中国方案”。
亮点一:一套体系——提供“一站式”司法保障
广仲南沙中心洞察国际商事主体对高效、可信赖临时仲裁服务的迫切需求,构建覆盖临时仲裁全流程服务闭环。该体系系统整合了从仲裁庭组建、程序管理、临时措施、文书送达、资金托管到程序柔性转化、裁决执行协助等关键环节,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解决了目前临时仲裁因部分配套服务缺失导致的“程序孤岛”困境。
《规则》将碎片化的临时仲裁辅助服务升格为标准化、可预期、可操作的完整制度框架。十大服务环环相扣,不仅细化临时仲裁的操作细节,更前瞻性纳入程序转化、资金智能托管、裁决执行协助等创新机制,为复杂国际争议提供“端到端”保障,也为全球商事主体提供了高效解决复杂跨境争议的“南沙方案”。
亮点二:两个人才库——构建仲裁新生态
广仲南沙中心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平台,构建了“专业化、国际化、动态化”的仲裁员库和仲裁秘书名册,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为临时仲裁引入强大仲裁智库,解决了临时仲裁长期面临的“找员难、找好员更难”的痛点。
广仲南沙中心设立的仲裁员库,包括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和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发布的仲裁员推荐名册,整合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的优质推荐资源,面向全球持续吸纳通晓国际经贸规则、熟悉多法系实践的高端法律人才,打造了覆盖内地、港澳及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精英仲裁员库。
广仲已于2024年8月发布了《仲裁秘书标准》,详细规范仲裁秘书工作。《规则》里关于仲裁庭秘书服务的内容与仲裁秘书标准相衔接,保障临时仲裁协助服务的质量与标准化。
建立透明保障机制,一方面强制要求所有仲裁员签署独立公正声明,从源头筑牢中立防线;另一方面,引入“披露豁免”制度,明确仲裁员负有持续披露义务,并对当事人以已披露事项为由申请回避设定了严格时限。此举将压缩程序滥用空间,提升仲裁效率与信任度。
亮点三:快速响应——紧急仲裁员机制+全天候线上立案
面对跨境海事纠纷等国际商事争议中稍纵即逝的财产线索与关键证据,广仲南沙中心建立紧急仲裁极速响应机制,与国际主流海事仲裁规则接轨。
在仲裁庭组成前,当事人可向广仲南沙中心申请指定一名紧急仲裁员发布临时措施,南沙中心在收到申请后1日内完成指定,紧急仲裁员在完成指定后10日内作出附有理由的决定。对于需要提起财产保全、证据调取等申请的,南沙法院实行“24小时线上立案、7个工作日内裁定”,协助完成司法保全衔接,为全球商事主体构筑起财产与证据的“安全防线”。
亮点四:程序转化——打通争议解决的“多元路径”
在临时仲裁领域,程序一旦启动往往难以转向。广仲南沙中心直面国际商事纠纷的复杂性与动态性,以制度打破程序壁垒,开创程序自由转化的“中国规则”,系统性构建“临时仲裁-调解-机构仲裁”三位一体的程序柔性转化机制。该机制赋予当事人在裁决作出前,依案件进展、合作意愿或执行需求,无缝切换争议解决路径的自主权。
此外,还建立阶梯式收费标准——程序转化费率随程序推进从组庭前的100%阶梯递减至裁决阶段的20%,实现“程序进度与解纷成本精准挂钩”,为全球商事主体提供“低摩擦、高适配”解纷方案。
亮点五:边界清晰——厘清机构服务边界
广仲南沙中心积极构建“权责对等、边界清晰”的框架,避免国际临时仲裁中机构角色模糊导致的权责困境。该条款严格确立“服务归服务,裁决归裁决”的责任机制,即机构仅对程序辅助服务的合规性负责,仲裁庭独立承担裁决责任。这不仅彻底消除当事人对“机构干预裁决”的担忧,构建了“临时仲裁+机构服务”的分割线,也成为广仲以南沙中心为抓手参与构建国际仲裁新秩序的关键一步。
南方+记者 李乾
通讯员 黄霭桐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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